经管中心实验室排课规定
一、“教学计划内”课程排课
1、时间规定:需要使用经管中心实验室行课的,需提前至少1周进行排课。具体:教师必须于教学周第1-2周内在《经管中心排课信息登记表》中进行准确登记;对于后半学期开课的教师,可以于第11-12周进行登记。
2、流程:行课教师——各学院实验室主任(如物流学院-雍驰、统计学院-刘胜林、管理学院-李绚丽)——中心李绚丽老师——登记于《经管中心排课信息登记表》共享文档。
3、教学软件安装:每学期教学周1-2周,11-12周安装软件,其余时间不安装软件。
二、“教学计划外”实验室使用需求
1、时间规定:除紧急性特殊情况外,需提前至少一周提出使用需求。
2、流程:需求责任人——在OA系统里提交申请——中心审批后——登记于《经管中心排课信息登记表》共享文档。
三、调停课规定
课程排定后无特殊情况不能调停课,确需调停课的请填写教务处《调停课申请表》,经教师所在学院实验室主任及分管院长批准后提交经管中心审批,通过后方可进行调停课。
制订单位:管理学院经管实验教学中心
制订时间:2024年2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