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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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计划外使用办法2025年

日期:2025-10-16 陈莹    点击:[]

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计划外使用办法

方便三学院教师进行非计划实验室使用,和中心数字化管理,特试行下列管理办法和申请流程,试行期间为2024-25学年第1学期

一、管理办法

1. 非计划申请人仅限管理学院、物流学院、统计学院三学院正式教师申请人需至少提前个星期提出申请,因经管中心服务的教学等课时较多,临时申请请恕无法安排。

使用时间应为教学外的正常上班时间(周末等国家法定节假日不上班)下述两种特殊情况,征得同意后方可进行OA申请:

1)若非工作时间,则需提前与中心主任李绚丽老师联系。

2)使用人数超过80人、或周内使用时间超过12课时,也请提前和中心主任李绚丽老师联系。

2. 申请人和负责人共同对使用期间的实验室安全和人员安全负责。

1)OA申请表单中指定的负责教师(需为教师)在使用期间(含周末)必须到现场负责。如负责教师未到现场,经管中心有权禁止使用;

2)使用期间,师生使用人均不允许在本实验室进行与“申请内容”无关的活动,严禁私自带申请以外的其他人进入实验室;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,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,损坏仪器设备的要按学校及实验室有关规定处理。

4. 现场负责教师认真填写《开放实验室使用登记本》(或《实验室运行记录本》)。

5. 现场负责教师使用完毕后,应及时关闭实验器材,归还所借用实验设备,并与实验室楼层负责人做好实验室交接工作。

二、OA申请流程

1. 申请位置:学校OA系统网页端/手机端——行政流程/工作门户。

1)网页端

2)手机端

 


2.OA审批流程

申请教师发起——三学院实践教学负责人审批——楼层管理员(2/3楼叶剑新4楼李国友、5楼张鑫月)审批——中心主任审批。

 

 

制订单位:管理学院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修订时间:20251014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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