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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管中心实验室排课规定(含补充)

日期:2024-04-09     点击:[]

经管中心实验室排课规定含补充)

一、“教学计划内”课程排课

1、时间规定:需要使用经管中心实验室行课的,需提前至少1周进行排课。具体:教师必须于教学周第1-2周内在《经管中心排课信息登记表》中进行准确登记;对于后半学期开课的教师,可以于第11-12周进行登记。

2、流程:行课教师——各学院实验室主任(如物流学院-雍驰、统计学院-刘胜林、管理学院-李绚丽)——中心李绚丽老师——登记于《经管中心排课信息登记表》共享文档。

3、教学软件安装:每学期教学周1-2周,11-12周安装软件,其余时间不安装软件。由实验室主任协助授课老师安装(授课老师是第一责任人)至教师机,并且要确认软件安装成功能够正常运行。成功安装后,可由经管中心利用集智桌面云管理系统同传安装至学生用机

4、补充:学校规定,周六周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,非实验管理员上班时间,原则上不排课,以下两种情况除外:一是学生在周内缺少行课时间排不了实验课、二是中心周内没有机房资源提供给上课班级。  请各学院教学领导在审核周六周日排课申请时,注意这两项原则,并自行负责中心场地安全、参与人员安全等安全责任。

二、“教学计划外”实验室使用需求

1、时间规定:除紧急性特殊情况外,需提前至少一周提出使用需求

2、流程:需求责任人——在OA系统里提交申请——中心审批后——登记于《经管中心排课信息登记表》共享文档。

3、补充:学校规定,周六周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,非实验管理员上班时间,如需安排在周末,请组织单位自行负责中心场地安全、参与人员安全等安全责任。

三、调停课规定

课程排定后无特殊情况不能调停课,确需调停课的请填写教务处《调停课申请表》,经教师所在学院实验室主任及分管院长批准后提交经管中心审批,通过后方可进行调停课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制订单位:管理学院经管实验教学中心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制订时间:20244月9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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