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通知公告

经管实验教学中心开放管理办法(修订版)

日期:2024-05-08     点击:[]

经管实验教学中心开放管理办法

为鼓励和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开放式实验教学、科研和各类课外科技活动,提高实验教学水平,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,规范有序地做好实验室的开放工作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
1、中心下属实验室对全校师生开放,凭学生证或工作证登记使用。

2、开放内容及时间。开放内容:综合性、设计性和研究性实验;各类学生实验技能竞赛;学生课外小组的小发明、小制作、小论文等课外科技活动实验。

开放时间:除教学外的正常上班时间(周末等国家法定节假日不上班)。若非工作时间,则需提前与实验室负责人联系。

3、凡需使用开放实验室的同学,应填写有指导老师的签署意见的《经管中心开放实验室使用申请表》(附件 《开放实验室使用申请表》请至资料下载区下载)。提前两个星期与实验室联系预约并提交实验项目及计划,获得许可后方可使用,不允许在本实验室进行与教学或实验无关的活动,严禁私自带其他人到本实验室做实验。

4、参加实验的同学要指定负责人(即申请人)。该负责人的职责是与实验室主任联系实验事宜,受实验室主任的委托保管实验室钥匙,对实验室的卫生负责,对水电门窗等设施的安全负责。并在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在场的情况下,负责实验室的安全。

5、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,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,损坏仪器设备的要按学校及实验室有关规定处理。

6、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,准备好实

验方案,做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。实验过程中,认真填写《开放实验室使用登记本》(或《实验室运行记录本》)

7、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,要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或论文等实验结果。及时归还所借用实验器材,并与实验室负责人做好实验室交接。

制订单位:经管中心

2021年1月17日


 

上一条:经管实验教学中心非计划使用试行办法
下一条:经管中心实验室排课规定(含补充)

关闭